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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冒允家电厂家工作人员,想骗取王某家电视。甲敲王某家门时,工某家保姆乙开门,甲以为乙是王某进行了欺骗。乙也误为甲是和雇主王某商量好的,来拿电视。故将电视给了甲。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2019/客/1/仿36)
甲冒允家电厂家工作人员,想骗取王某家电视。甲敲王某家门时,工某家保姆乙开门,甲以为乙是王某进行了欺骗。乙也误为甲是和雇主王某商量好的,来拿电视。故将电视给了甲。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2019/客/1/仿36)
admin
2021-01-31
35
问题
甲冒允家电厂家工作人员,想骗取王某家电视。甲敲王某家门时,工某家保姆乙开门,甲以为乙是王某进行了欺骗。乙也误为甲是和雇主王某商量好的,来拿电视。故将电视给了甲。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2019/客/1/仿36)
选项
A、甲属于打击错误
B、甲属于因果关系错误
C、甲末认识到是三角诈骗,系抽象错误,成立诈骗罪未遂
D、甲属于具体错误,成立诈骗罪既遂
答案
B,D
解析
(1)在对象错误、打击错误的区分方面。诈骗罪的对象实际上有两个:一是对象人即具有转移占有权限的处分人,二是最终对象即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财物对象,甲没有认识错误;但对于对象人,甲主观上认为诈骗的对象人是王某,客观上实际对象人是保姆乙,认错了对象人,系对象(人)错误,而不是打击错误。将对象人认错,也属对象错误。
(2)在因果关系错误方面,甲主观上计划的因果流程是通过诈骗财物所有人而取得财物,客观实际因果流程是诈骗到了财物代管人而取得财物,也属因果关系错误,为具体错误。
(3)在具体错误、抽象错误的区分方面,甲主观上是想诈骗王某、实施直接诈骗,具有诈骗罪的故意;客观上甲诈骗了具有处分权的财物代管人保姆乙、实施了三角诈骗行为。客观行为、对象人,仍在主观诈骗罪故意的范围之内,系具体错误,对此客观事实仍有诈骗罪故意。客观主观统一,根据《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的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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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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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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