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无额外约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应当视为买受人购买试用标的的情形有( )。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无额外约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应当视为买受人购买试用标的的情形有( )。
admin
2017-05-08
35
问题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无额外约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应当视为买受人购买试用标的的情形有( )。
选项
A、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
B、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试用标的物予以出卖
C、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试用标的物予以出租
D、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对试用标的物设定质押
答案
A,B,C,D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4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据此,备选项应全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C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应当办理登记方能成立的是()。
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的遗画卖给乙,价金为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至前,该画灭失。则()。
有关合同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简述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的,()。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使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系夫妻,现甲因车祸身亡,债权人丙主张甲生前曾向其借款5000元,用于春耕买化肥和为孩子丁上大学交学费,并有借据为证。乙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闫某为刑警,一日值班时间与朋友打麻将,接到一名女子报警声称即将遭遇强奸,要求保护。闫某没有立即采取行动,也没有向领导报告,致使该名女子遭受强奸并被杀害。闫某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等张收缩(isotoniccontraction)
以细胞渗出为主的炎症最先出现的病理过程是
寒淫证候的临床表现是
下列对维生素A醋酸酯述说不正确的是
患者,男,23岁,以四肢无力3d来诊。患者于1周前淋雨,3d前出现四肢对称性乏力,以下肢为重,不能行走,且日益严重,于当地医院行血钾检测为正常。考虑患者为何种疾病
拔牙造成上颌窦穿孔,孔径≤2mm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致龋作用最强的碳水化合物是
患者,女,50岁。左下颌第二磨牙残冠,局部无炎症,拟行拔除。如拔牙时发生断根,位置较低,根挺应置于
下列观点中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是()。
长篇叙事诗()是汉代诗歌中最杰出的作品,它描写的是建安时期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兰芝为焦母所迫还家,其兄逼嫁权贵,兰芝、仲卿殉情自杀的故事。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