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前年去世的配偶共有一间房屋,现其配偶生前拥有的部分已由其四岁儿子张某继承,而张某未满1 8周岁,其财产由其母亲即李某管理。对于该财产下列哪些观点或做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06-13  45

问题 李某与前年去世的配偶共有一间房屋,现其配偶生前拥有的部分已由其四岁儿子张某继承,而张某未满1 8周岁,其财产由其母亲即李某管理。对于该财产下列哪些观点或做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如要转让该房屋全部所有权,须等张某成年后才可实现
B、李某用可以二人名义,将该房屋赠送给希望小学
C、李某为筹集张某出国的资金,可将房屋出卖
D、为管理方便,将产权证上二人的名字改为李某的名字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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