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某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可可豆150公吨,计3000包。货于×年6月16日由华利轮运至上海,卸于九区,堆放在露天场地,下垫木板和草席,上盖双层油布。收货人于6月18日书面委托上海某货代办理进口报关和用铁路运输至某省某市某巧克力厂收货。货代接受委托后,立即

admin2012-07-28  28

问题 某省某进出口公司从国外进口可可豆150公吨,计3000包。货于×年6月16日由华利轮运至上海,卸于九区,堆放在露天场地,下垫木板和草席,上盖双层油布。收货人于6月18日书面委托上海某货代办理进口报关和用铁路运输至某省某市某巧克力厂收货。货代接受委托后,立即办妥进口报关手续,但先后24次向铁路申请车皮未果。货代多次用电话向收货人通报情况并建议改用水运。至8月18日收货人在电话中称:请酌情处理。8月18日可可豆装上货轮,于20日运抵某市后,经收货人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结果严重霉变,失去使用价值。结果收货人向货代索赔。你对此案持何看法。

选项

答案(1)作为收货人来说理应知道该商品的特性,是易吸湿变质的商品,理应在商品达到口岸后立即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而等到两个多月后才向收货地报检为时已晚。 (2)作为货代来说,也应具备一定的商品报关知识,6、7、8月正是多雨炎热季节,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且光用电话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应辅以书面通知。 (3)双方都缺乏商品知识和责任心,收货人应负担2/3的经济损失,货代负担1/3的经济损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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