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7-03-03
30
问题
北京市某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胡某,汉族,广东广州人,在法庭审理前,他提出自己只会广东方言,听不懂普通话,要求自己带个翻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胡某无权提出这一请求,因为普通话是国语,胡某提出的请求只是借口
B、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不应当准许,因为不符合申请翻译的条件
C、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但应由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D、对胡某的这一请求,法院应当准许,并且无须胡某承担翻译费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y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和法治国家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有:
我国《刑法》第349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中国人张女士的原始住所在甲国,最后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现张女士去世且未留遗嘱,在中国留有房产和大量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现张女士的丙国籍儿子和女儿为继承其在华的存款发生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照我国《法律适用
我国《刑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告诉的才处理。这一条文所表述的属于什么样的规则?
飞天超市是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冯大、冯二,冯三,冯四四人。请回答以下问题:关于该合伙企业的设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结婚后用共同财产购得商品房一套,但为规避政府对限购商品房的不利政策,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二人感情不和,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判决房屋和其他财产都归乙所有,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判决生效后,乙将该房屋出卖给丙,丙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家住甲市A区的金某因多年积怨,在乙市C区的闹市区对甲市B区的段某破口大骂还撕扯段某衣衫,段某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金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张某(17)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尽管警察怀疑这名年轻人,但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就是罪犯。
函数y=ln(1+x2)的单调递增区间是()
诊断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时,主要依据是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试验。
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在行政诉讼中,()是被告。
按照非居民税收管理规定,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同所得,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以下原则确定()。
工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或受其委托的机关,根据工资核算和管理要求,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工资政策及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的检查与审核。下列不属于工资审计的一项是()。
A、 B、 C、 D、 B
She______anewideaforincreasingsales.Itturnedouttobeaexcellentone.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entitledMyViewonKnowledgebycommentingonSamuelJohnso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