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行庭前程序后,吴某仍然不到案不出庭。那么,针对吴某的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由哪些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行庭前程序后,吴某仍然不到案不出庭。那么,针对吴某的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由哪些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admin
2023-02-14
31
问题
被告人吴某,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其本人在境外,司法机关履行庭前程序后,吴某仍然不到案不出庭。那么,针对吴某的缺席审判案件,应当由哪些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
选项
A、由吴某现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B、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
C、由犯罪地、吴某离境前的居住地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
D、由犯罪地、吴某离境前的居住地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缺席审判。由于缺席审判案件的特殊性,立法机关认为应当至少由中级及以上的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审判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1条的规定,缺席审判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yB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甲基多巴B.硝普钠C.氨氯地平D.阿利吉仑E.奥美沙坦酯对正在进行血压透析、手术患者,应监测电解质水平的是
薄膜衣片剂的崩解时限要求为
盐酸西替利嗉咀嚼片处方如下:【处方】盐酸西替利嗪5g甘露醇192.5g乳糖70g微晶纤维素61g预胶化淀粉10g硬脂酸镁17.5g苹果酸适量阿司帕坦适量8%聚维酮乙醇溶液100ml制成1000片本处方中用作黏合剂的是
某药的量一效关系曲线平行右移,但其最大效应不变,说明可能
对氯雷他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以下对“停药反应”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关于免予办理进口备案和口岸检验的情形的说法,正确的是
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需要,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
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律师刘某因代理诉讼案件需要,于2014年6月3日通过M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M市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因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市交通局答复,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交通局提出其未收到刘某的申请,所以才未予答复。在收到刘某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学生掌握了整数、分数、小数的知识后,可以概括为有理数,这是思维过程的()。A.具体化B.分析C.系统化D.抽象
A.既能发汗解表,又能宣肺平喘,利水消肿B.既能发汗解肌,又能温通经脉,助阳化气C.既能解表散寒,又能行气宽中,解鱼蟹毒D.既能发散风寒,又能温中止呕,温肺止咳E.既能解表散寒.又能祛风胜湿。止痛
治疗痿证肺热津伤证,应首选的方剂是
以下有关静脉留置针输液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一—45,单)
已知Fe3+Fe,则EΘ(Fe3+/Fe)等于: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
“我们敢说日常所见的人中,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这一观点出自洛克的()。
简述建构主义学习的共同点。
学术个性的形成往往源于科学家的教育背景、国家文化、生活经验和科研经历,很难遵循某种方式刻意培养。但可以肯定的是,尊重差异、鼓励质疑的科研风气,一定会让更多能够创新的学术个性冒出来。让创新力旺盛的年轻人敢于提出人所未言、人所未见的大胆假设,会孕育更多科学的灵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