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23-02-02  37

问题 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选项B错误。该法第13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据此可知,“不得截留、复制”存在例外。选项C错误。该法第18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选项D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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