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2011年卷二第17题)

admin2018-04-20  23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2011年卷二第17题)

选项 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答案D

解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主体不包括本犯,也即本犯对自己的犯罪所得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不构成本罪。例如,张三盗窃到他人自行车,然后予以窝藏或者出售,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所以将本犯排除在本罪主体之外,是因为行为对本犯这样的行为不具有期待可能性,无法期待本犯不实施这样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本犯不只包括获取赃物的原犯罪的实行犯,还包括教唆犯和帮助犯等共犯。例如:甲与乙共谋,由乙实施盗窃,甲负责销赃。甲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为他也属于盗窃犯的共犯。因此AC都不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对象是犯罪所得,即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也即赃物。因此犯罪工具不属于犯罪所得。B选项,乙明知是他人抢劫用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属于对犯罪工具的改造,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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