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
admin
2022-12-29
29
问题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
在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关于丙公司和丁公司的担保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丙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B、丁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C、丙公司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D、丁公司仍应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答案
A,B
解析
《民法典》第696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697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乙公司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未经保证人丙公司的书面同意,所以,丙公司仅需对乙公司剩余租金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法解释》第72条第2款规定,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中,丁公司仅口头同意债务转让,未达成书面同意,因此对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t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情况,不能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并登记存档,予以公告()
A.高坡卧位B.低半坐位C.平卧位D.侧卧位E.俯卧位行颈胸手术后,病人应采取的体位是()
某病人因车祸被抬入急诊室。CT检查显示颅内有血肿,量约30ml,合并下颌骨开放性骨折,并有舌后坠,抢救原则首先是()
A.山药B.枳实C.骨碎补D.山楂E.苍术根据临床治疗需要,既可炒黄又可炒焦的中药是
A.树脂道B.油管C.油室D.油细胞E.乳汁管川芎的分泌组织是
患者,男,65岁,因慢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来诊。医师拟用艾曲泊帕乙醇胺治疗。用药4周后,应停止本品治疗的情形是
口服膜剂生产时,可用作封装膜剂的是
对于盐酸麻黄碱的表述,错误的是
A.两药合用时的作用是单用时的作用之和B.两药联合用药时一个药物通过诱导生化反应而使另外一个药物的药效降低C.两个激动药分别作用于生理作用相反的两个特异性受体D.当一种药物与特异性受体结合后,阻止激动药与其结合,从而降低药效E.两药联合用药时一个药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频发。2017年,北京某区法院对一起因校园欺凌,造成被害学生轻伤并伴有严重心理阴影的案件做出了判决,对五名涉案未成年人分别判处1~3年不等有期徒刑。通过该判决可以推断出()。
随机试题
(2020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是()。
某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月租金为5000元,税费占租金收入的40%,土地还原利率为8%,建筑物还原利率为11%,另用市场法及成本逼近法等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为900元/平方米,则建筑物的年纯收益为()
有关腺泡中央型肺气肿的描述中,哪项错误的:
患者,男性,65岁。头痛、呕吐,继之昏迷,左侧肢体肌力为0,急诊收入院。值班护士接到住院处通知后为该患者准备的床单位是
下列有关民事执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施工技术方案选择的方法中,( )是利用人们在所需领域及相关领域里的知识、经验、记忆和主观判断能力,凭决策者的直觉对方案进行评价的方法。
公平理论中,下列不属于投入内容的是()。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工业生产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和乙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甲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产品,该批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50万元,成本为12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
某社区通过兴办社区养老机构,解决了部分空巢老人的实际困难,这体现了社区的()功能。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