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

admin2022-09-19  40

问题 甲7月1日从乙公司花50万购买一辆进口韩国汽车,已付款交货,甲前去车管所上牌,结果因汽车生产厂家在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甲于是向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相应损失。但是乙公司坚持让甲再与车管所协调。没过多久,7月15日,天降大雨,将甲停放在路面上的该汽车严重损坏,价值减损到15万元。
    请分析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北大2013年研]

选项

答案本案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1)甲与乙之间形成汽车买卖合同关系,汽车买卖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 ①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②合意需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③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汽车买卖协议,因此汽车买卖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 ①合同当事人必须有签约能力; ②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③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④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⑤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在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与形式均合法,因此汽车买卖合同生效。 (2)甲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224条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在本案中,甲乙已经付款交货,双方无其他约定,故汽车所有权在交付时发生转移,即从乙转移到甲,甲取得了汽车所有权。 (3)甲享有法定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乙交付给甲的汽车发动机编号少打印4位,使得甲无法在车管所登记取得行驶证,不能上路行驶。因乙合同履行不当行为导致甲买车使用的合同目的未能实现,构成根本违约。符合上述第④点规定,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即甲可以解除合同。 (4)乙公司享有向汽车生产厂商之间追偿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59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本案中,由于汽车生产厂商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解除合同,乙需对甲承担违约责任。乙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汽车生产厂商追偿。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E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