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81,多)

admin2014-02-24  28

问题 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81,多)

选项 A、田某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B、区人社局应对拒绝更正的理由进行攀证和说明   
C、田某应提供区人社局记载有关池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的事实根据   
D、法院应判决区人社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

答案B,C

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纠纷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复议前置的情形,故而A选项错误。   
依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作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5条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故B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歼案件规定》第5条的规定,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所以,C选项正确。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中,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对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对于自身相关的记录,显然当事人拥有更为充分的信息和举证能力,因此亦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关于D选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9条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凋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根据该条,本选项有两点错误:首先,被告记载的信息是否确实有误,尚不可知,自然不能说法院“应当”判决区人社局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其次,即使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也并非均是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而是存在另外两种选择的可能:其一,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其二,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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