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1.地下水虽属可再生资源,但地下水更新和自净非常缓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的破坏,往往长时间难以逆转。 “W市许多企业将污水排到1000多米以下的水层污染了地下水”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虽然国家经济发展迅速,但是治理污染

admin2017-05-05  31

问题 给定资料
  1.地下水虽属可再生资源,但地下水更新和自净非常缓慢,一旦被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的破坏,往往长时间难以逆转。
    “W市许多企业将污水排到1000多米以下的水层污染了地下水”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虽然国家经济发展迅速,但是治理污染的投资跟不上。据专家推算,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环保的投入应当占到GDP的2%以上,才能够保持现状;必须达到2.5%或者3%以上,才能使环境有所好转。而国家关于环保的投资从来没有达到过2.0%,最高只有1.5%~1.6%。
    在地表水资源不足且部分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地下水曾被认为是清洁稳定水源。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在全国655个城市中,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约占城市总数的61%: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都来自地下水。在没有新水源的情况下,失去了地下水也就意味着将要遭遇生存危机。
    S省某镇造纸厂用压力泵把造纸的恶臭毒水排到地下水系里,是典型的地下排污。“企业污水直排地下”现象引起很多人的共愤。诸多网友痛陈家乡见闻:家乡的水已变质,亲朋和邻里多人患上癌症,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企业违法排污。
    不法企业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地下的行为早已屡见不鲜。有媒体调查时发现,除了挖渗坑、渗井偷排外,为了躲避查处,有的企业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人地下。遗憾的是,这一现象似乎并未引起政府和公众足够的重视,地下排污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春节期间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2013年年初,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的河流污染,波及山西、河北、河南三省。
    地下水占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在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日本上世纪曾做出评估,治理被污染的地下水需要耗资800万亿美元,折合人民币5000万亿。日本与我国相比面积小很多,相当于我国面积的1/26,而我国2012年财政总收入为11.7万亿,一年的收入都不够治理1/26国土面积的地下水污染,那么26个日本那么大的中国,需要130000万亿来治理地下水污染,就算排除没污染的地方,或者其他无人地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要贡献几代人的财富?如果是靠自然的修复能力来解决现在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最短几十年,最长数百年。
    2.我们过去把土壤和地下水分开,地表水城市以内和城市以外是分开的,而国际上认为地表之下的水都是一体的,有联系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有很多,过去工业排污、矿山开采、农业杀虫剂等在土壤中残留了很多有害物质,如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也在威胁土壤的环境安全,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化学工业品、环境激素,例如洗涤服装的干洗剂、富含氮磷钾的废弃物、污泥等。通过复杂又缓慢的地下水系交换,污染物在土壤中慢慢累积且难以自我净化,之后被农田里的各种农作物根系吸收。
    地下水污染对食品原料,如稻谷、小麦、玉米、蔬菜等影响较大,尤其是重金属污染,会通过作物的提取富集,进入到食物链中,而这些重金属会在人体内慢慢堆积,严重影响人体健康。我们在研究生态系统的时候,常规地表看到的是显性生态系统,却看不到地下的隐性生态系统。
    地下水污染不仅影响用水安全、土壤安全,甚至还有一个被我们长期忽视的问题:造成近海环境的污染。
    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杜金洲教授的课题组最近对上海的地下水进行了研究,发现营养盐中硝酸盐污染非常严重。而且调查发现,过去总认为地表水的排放对水域污染非常严重,其实即便是在近海,地下水对污染的贡献也达到了相当的程度。在正常情况下,地表水中氮和磷的比最高一般也就是20:1或者30:1。在自然界中,生物利用的背景值比例是6:1或者4:1,海洋生物利用氮和磷背景值比例是16:1。但调查发现地下水中这两种元素的比例常常高达100以上,在金山一带海域,地下水导致的海域富氧化成为值得关注的现象。“这也是近海地区近年来赤潮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除了地表水的排放,地下水的排放也严重影响了海洋水体中的元素比例”。
    杜金洲教授说,课题组每年7、8月都会发现长江口出现水体缺氧情况,这与地下水排放的高浓度营养物质引起的富氧化有很大关系。
    3.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工业废水如工业电镀废水、工业酸洗污水、冶炼工业废水、轻工业废水和石油化工有机废水不经过处理而排入城市下水道、江河湖海或直接排到水沟、大渗坑里,导致地下水的化学污染。
    由于农业活动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土壤中剩余农药、化肥、动植物遗体的分解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等。它们引起大面积浅层地下水质恶化,其中最主要的是N03一N的增加和农药、化肥的污染。中科院院士、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汪集旸曾经在接受采访时称,地下水的面源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农业使用化肥量很大,其中氮、磷等元素会渗透进入地下水,污染水质。
    一边是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塑料、金属、电池等不可消化的新垃圾出现,一边是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农村污水、垃圾直排现象愈发严重。生活垃圾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洗,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海水倒灌是指海水入侵淡水含水层的现象。造成海水入侵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淡水的过量开采。如果地下淡水过量开采,滨海或岛屿上淡水一海水界面将会处于不平衡状态。我国北方沿海地区,进入80年代以来,出现连续多年的干旱,降雨量偏低,地下水补给量减少,但是工农业需用水量却不断增加,地下淡水“入不敷出”,导致海水入侵。
    4.由于河流污染问题被频频曝光,浙江温州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垃圾河专项行动,并在温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设立“垃圾河大家找”举报窗口。
    垃圾河被曝光后,温州环保部门的处理不可谓不及时,态度不可谓不诚恳,但河流污染治理绝非“一日之功”,也非环保部门“一家之力”就可以完成,河流污染背后暴露的问题,尤其值得深思。
    过去几十年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形成的“GDP挂帅”思维方式,现在仍保持惯性,一些污染项目是否能够上马,决定权并不在环保部门。一名基层环评审批处处长一语中的:“环保局也是政府组成部门,通过环保审批环节究竟能卡住多少重污染项目实在不好说,上不上项目还是市长说了算。”
    河流被污染,到底由哪个部门管?排污口归属于环保部门,河面垃圾归属于城市管理部门,水文、水量、潮汛归属于水利部门。即使发现了河流污染,也很可能因为权责不清陷入“多个部门管不好一条河”的困境。
    按我国目前的环保检测标准,难以彻底监管环境污染。很多有毒有害物质无色无味,光凭肉眼根本无法分辨。对于芳香胺、硝基苯、二氯乙烷、氯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国家标准里既没有要求,按照目前国内环保部门的技术和设备水平,也无法达到检测目的。
    5.近几年来,空气污染已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要拿出治理空气的方案,首要条件是提供详实准确的数据作为参考。目前,有关部门每天及时准确公布PM2.5数据,让人们清楚了解空气质量到底如何,此举将为最终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地下水污染状况同样需要详实的监测数据。国务院2011年通过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已明确提出: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2013年初,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其中涉重金属企业必须强制纳入该保险,企业投保情况将成为客户评级和信贷准入的参考标准。今后重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等一些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将被强制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要让企业人保险情况和前期的污染防治很好地联动,这样才能使防止污染和后期赔付都得到保证。”
    6.其实,大多数发达国家也曾遭遇过严重的水污染状况。这些国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后,一方面政府部门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与公众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改变了水污染的面貌。
    实际上,对这样的情况,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也有明文禁止。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废水、污水等;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对此的处罚。同时,公安机关还可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拘留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法律之下,企业还敢向地下直排未经处理的污水,根源在于现实中的法治不力。
    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制定了29年,而地表和地下水污染依旧严重。要让水变干净,当务之急是让法治真正发挥作用。具体而言,政府应当适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标准并严格执法,企业应当严格守法并力所能及承担社会责任,公众应当有权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是逐利的主体,向地下排放污水,显然比向地表排污更隐蔽。即便被发现,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也难以使排污者伤筋动骨。现实中,环保部门有意无意的执法不严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公众的举报也往往无果而终。立法的先天不足加上执法的软弱无力。让地下水污染越来越严重。
    早在几年前,就有媒体报道,有企业利用高压泵将污水注入地下,还有企业将污水排入地下溶洞。这样的声音,一时激起舆论波澜,但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而企业还是一如既往地将污水注入地下。再严格的制度,只写在纸上就等于零,必须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老百姓看到有干部因为水污染防治不力而落马。而且,要从整个经济发展模式上来考量,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单一追求GDP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如果不摆正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不加强企业的环保意识,遏制企业污染地下水只是缘木求鱼。
    7.2013年2月,有记者接到爆料,称W市L县的多家铝材厂存在违规地下排污问题。记者实地探访,在某厂家发现疑似挖井排污现象,也有员工承认所供职企业存在不同形式的地下排污问题。
在记者赶到L县的前一天,爆料人小张已经花了一整天时间,只身探访了当地将近十家铝材厂并且有拍照,可惜因为他对借来的那部数码相机操作不熟,几乎所有的相片在拍摄时都只处于半按快门状态,未能留下记录。没人可以苛求他,要知道他自身拥有的所有采集和发布信息的设备,仅仅只是一部陈旧的塞班系统手机。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当他在微博上看到保护地下水的倡议时,立马行动起来,尽管因此遭到家人和朋友的劝阻甚至嘲笑。
在铝材厂里的水槽前,小张跟记者讨论他自己思考的计算企业是否正常排污的方法,在弥河的堤岸上,他想着是不是要采个水样寄给专家分析。虽然他之前完全不懂污水处理的知识,但几天微博看下来,已经能和记者就三种违规的地下排污方法侃侃而谈。
采访行将结束时,他特意带着记者跑了好几百米,走到一片土地前,问记者:“你看出这块地有什么异常吗?”记者摇摇头。他用手指点着:“你看,你脚下其实是一口井。”细看之下,记者才发现泥土和石板覆盖下的井口。“我们连农家的水井都很难发现,这意味着地下水污染还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说。
对此,W市的环保部门表示,要对企业地下排污高度重视,他们拉网排查了715家企业,同时公布有奖举报办法,对相关举报人最高将奖励10万元,如果相关企业不法排污事实确凿,即会兑现奖励的承诺。
    8.西谷净水厂是日本横滨市三大自来水厂之一。为了确保水质,西谷净水厂除了每天都进行检查外,还在透明的水槽里用自来水养殖鳝鱼,这是一种2厘米左右长的小鱼,一旦水质出现问题就会死亡,因此便于实时直观地检测水质是否安全。
由于水质安全一直是最受市民关注的问题,厚生劳动省经常对自来水企业现场检查,日本还有很多获得厚生劳动省认定的专门进行水质检查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随时进行的水质检查能够迅速发现有关危险。在日本,污染饮用水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之一,刑法第十五章规定了关于饮用水的犯罪行为:污染饮用水或者混人毒物的行为,都属于犯罪。污染提供给人饮用的净水,使其无法利用的行为,属于“污染净水罪”,可以判处6个月以下徒刑和10万日元以下罚款;污染自来水和水源的行为,属于“污染水道罪”,可以判处6个月以上7年以下徒刑。   
  虽然德国的矿泉水种类众多,物美价廉,但是德国人口渴时还是愿意接一杯自来水喝,既不加热也不过滤,既卫生又安全,那么德国是如何保证水质的呢?
在德国,饮用水是作为食品来进行控制和检测的。德国《饮用水条例》对于饮用水的标准做了明确而且严格的规定,并且这一条例还在被不断地加强与完善。德国所有自来水管中流出的水都必须符合饮用水标准。这里对于饮用水标准的规定比对矿泉水还要全面。
除了水的质量标准,《饮用水条例》还对水质检测有严格的规定。其中,地表水、地下水、水厂水质处理环节、自来水管网以及用户的水龙头都被这一高密度采样网络所涵盖。水质检测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执行,地区的健康部门负责监督。柏林自来水公司的实验室每周会做超过1.5万次实验,确保饮用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英国餐厅吃饭时,如果不打算在饮品上追加支出,那么大可以向侍者要一杯“TapWater”,就是从水龙头里接出来的水,可以直接饮用。
在英国,自来水都可以直接饮用,政府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向来比较重视。从上世纪中期开始,英国就陆续制定饮用水安全方面的法律,先后出台了包括《水法》《水务法》《饮用水质量规程》等十余部。除了自身制定的法律法规,英国还执行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卫生准则,以及欧盟相关法规,主要是《欧盟饮用水规程》。
更重要的是,这些标准会“与时俱进”,每5年至少修订一次,以确保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和欧盟的最新指导方针,并与科技进步相协调。   
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泰晤士河流域内已建污水处理厂476座。泰晤士河流域中的一切污水均须经过处理后才允许排入河中或注入地下。泰晤士河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除受潮水影响的河段外,其他河段的水质均已达到饮用水的水质标准。英国饮用水监管局的报告显示,经过严格的检测,流经泰晤士地区的水质合格率为99.98%。
作答要求:
结合“给定资料”,以“勿让‘生命之源’成为‘生病之源’”为主题,联系实际,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主旨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论述深刻;条理清晰,语言流畅;字数在1000~1200字。

选项

答案 保护“生命之源”保障民众健康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社会生活之根基。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国家,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用水需求不断上涨,水资源短缺和污染带来的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日渐凸显。在地表水资源不足且部分污染严重的情况下,地下水曾被认为是清洁稳定水源。在没有新水源的情况下,失去了地下水也就意味着面临生存危机。然而,当前一些企业为躲避查处,将污水通过高压水泵直接注入地下,使一些村民因饮用污染水而得怪病,一些村庄沦为“癌症村”。“生命之源”变成了“生病之源”。保护“生命之源”,治理地下水污染势在必行。 地下水污染是极其可怕的事情。因为地下水污染不同于地表水,一旦污染物进入含水层,极难治理。日本早在上个世纪就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了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治理被污染的地下水需要耗资800万亿美元。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也只能扼腕叹息,而我国的国土面积是日本的26倍!除了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研究表明,地下水一旦被污染,清除污染源需要十几年、几十年甚至数百年才能恢复原来的状态。而水对人类的健康非常重要,由于水质的污染,污水已成为人类健康的隐形杀手。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全世界80%的疾病由于饮用水被污染造成的。 在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众多因素中,企业排污首当其冲。一些企业为了节省生产成本同时又不被处罚,便利用渗坑、渗井、高压泵等把污水直接注入地下,由于看不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个人政绩而在防治过程中经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全然置环境于不顾。 治理地下水污染,必须在加强和完善立法、严格执法、推动重拳治理的同时,推动制度机制创新。治理地下水污染应重点防控具有较大环境风险和潜在危害的生产、使用、储存和排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于企业违规排污,要严厉追究企业责任。同时,要改变地方官员“重经济轻环境”的思维方式,改变官员考核模式,引起官员对地下水环境的重视。对违规排污监管不到位的,应严厉追究相关责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污染,使一切违法排污的企业都能够被强力追责,真正给宝贵的地下水资源撑起“保护伞”。 再严格的制度,只写在纸上就等于零,必须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美丽中国”不是概念,而是实在的行动。面对污染恶行。我们需要有责任的监管和有力度的追责。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正工业文明的弊端,我们必须为GDP排毒,为公民的身体健康买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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