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

admin2022-10-18  43

问题 试论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

选项

答案(1)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 (2)善意取得具有强化占有公信力、保护交易安全的功能。善意取得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物权法确认善意取得制度,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正常的商品交换,从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并充分发挥物的经济效用,其最终目的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3)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有: ①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物。 ②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 ③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为善意。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④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是否为“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⑤已交付完成。此处的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 (4)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有: ①让与人系无处分权人但具有权利外观。 ②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③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是否为“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 ④已经办理了登记。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有: ①受让人取得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的物权,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 ②受让人依照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物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或者返还不当得利。 ③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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