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4-25
16
问题
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
D、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
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又根据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nw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题库银行系统招聘考试分类
0
法律
银行系统招聘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2018年至2019年与股票投资相关的资料如下:(1)2018年1月1日,购人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支付购买价款108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30万元;甲公司购人后经分析,预计乙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将持续上涨,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具
下列各项关于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承租人甲公司于2×20年1月1日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不动产(供管理部门使用)租赁合同,用银行存款支付佣金和印花税5.4万元,为评估是否签订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和法律费用5万元,每年的租赁付款额为1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支付。合同规定,租赁付款额在租
甲公司于2×20年8月10日以自有资金8亿元参股乙公司并占乙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9%,为乙公司的第三大股东。乙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5%和1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乙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根据乙公司
(2020年节选)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政府鼓励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其生产的产品列入国家补贴目录,按照政府限定的价格对外销售后可按规定申请政府补贴。甲公司2×17年至2×19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2×17年度,甲公司销售政府鼓励类产品5000件
甲公司2020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月1日,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银行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并从乙公司取得一批质押物。由于乙公司未按期还款,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31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全额担保责任1500万元,当
甲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及实现多元化经营,从20×4年开始进行了一系列投资和资本运作。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于20×4年1月1日以900万元银行存款取得乙公司20%的股权,对乙公司有重大影响,甲公司采用权益
关于企业存货的确认和计量。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渤海银行】在一个如此欧洲化的地方,欧盟宪法理所当然成为了当地的一个焦点活题。令人感剑_______的是,这里不是赞成的声音最响亮的地方,而是反对者的天下。填入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个人计算机属于()。
随机试题
胆道疾病时肝叶切除术的手术适应证主要有哪些?
尿蛋白阳性的临床意义有
某村村民刘某想要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特向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咨询,以下咨询意见中,正确的是:
一般来说,业务量不大或会计基础工作较好或使用网络版的单位可采用后台处理方式,而在第一年首次使用总账系统或正处于人机并行阶段,则采用前台处理方式比较适合。 ( )
《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则。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金融深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
________是指同类别人声组成的合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可以影响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能力叫做()。
声音信号的数字化过程就是在时间和幅度两个维度上的离散化过程,其中时间的离散化称为(23),幅度的离散化称为(24)。(2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