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勒

admin2012-08-10  8

问题 富勒

选项

答案富勒是二战后新自然法学的主要代表之一,他的学说是在与以哈特为代表的现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长期论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基本思想可以概括为:法律和道德不可分,一个方面,法律要符合法律之外的一种道德目的,即以前在西方法理学中经常出现的自然法的观念,如公平、正义、合理和人性,另外一个方面,法律还必须以一系列法律原则作为法律的内在道德,即法律本身应该合乎道德,就是法律的道德性。他反对以实用主义哲学为思想基础的法学,特别反对以哈特为代表的法律实证主义。主要著作有:《法律的道德性》、《法理学》、《法律的虚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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