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dmin2010-06-20  34

问题 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选项 A、两者的刑事诉讼职能相同,都是为了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两者介入诉讼的时间相同
C、可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辩护人不能由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则无此限制
D、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同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两者的诉讼职能是不同的,因此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40条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在公诉案件中,还是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时间都是相同的,都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此B选项正确,应当选。《刑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本解释第33条的规定执行。因此根据该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也是相同的。因此C项错误。两者诉讼权利决定于两者的诉讼职能,两者的诉讼职能的不同导致了两者诉讼权利的不同,因此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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