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故。 事件1: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

admin2013-01-22  29

问题 某建设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拟新建建筑面积为3000m2的综合办公楼,经工程造价咨询部门估算该工程造价为3450万元,该工程项目决定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故。
   事件1:由于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招标人从中只选择了8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向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事件2: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落实了2600万元。
   事件3: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将答复只可以书面形式送给提出问题的投标单位。
   事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在15日内递交投标文件。
   事件5: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为编制和印刷招标文件的成本和发布招标公告的费用。
   [问题]
1.该工程招标是否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并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事件2,谈谈你对这一说明的理解?
4.事件3中,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改正。
5.事件4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6.事件5中,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1.该工程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并未规定不可采用邀请招标。 2.招标人的做法正确。 原因:《招标投标法》规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事件1中符合这一规定。 3.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确定。这样一来,该工程项目是不可以进行招标的,因为其资金没有达到已经落实。 4.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正确。 正确做法: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5.事件4中的规定不妥。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的价格不合理。 理由: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入该成本。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SEP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