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一定金额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该金额为( )元。
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一定金额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该金额为( )元。
admin
2019-09-19
826
问题
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一定金额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该金额为( )元。
选项
A、1 000
B、5 000
C、10 000
D、50 000
答案
C
解析
根据《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QU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统治阶级内部成员违法犯罪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5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6年12月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于2014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1个月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点。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B银行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丙公司受丁公司胁迫
有关我国土地增值税和契税,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商品房,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许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项目扣除的税金有()。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011年11月1日,张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2年;工资2500元;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200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要求张某缴纳2500元抵押金,原因是防止公司职工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张某因一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在我国境内开采的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的盐,对进口的矿产品或盐不征资源税。()
随机试题
你是某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如果有户居民向你反映他们家的楼房漏水。你会怎么做?
辅酶的作用机制主要是
法国画家里奥来华采风期间租车自由行,因疏忽多付租车费1200元,在里奥要求返还时遭拒,于是里奥将车行诉诸中国某法院。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中圉的相关法律规定?()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一般只适用于()。
案例十四:孟某拥有两处房产。2008年12月,孟某将2007年6月以72万元价格购买的一处房产出售,获得房款80万元;孟某又将另一处房产出租,收取了当月租金2500元。根据案例十四,回答下列题目:孟某销售房产适用的营业税率为(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为
进度控制是避免工期拖延的一种方法。进度控制中的纠正行为通常加速某些活动以确保这些活动能够及时完成。为了重新编制和执行进度表,纠正行为通常要求(128)。
在天津某单位工作的杨洋需要向上级部门提交一份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情况,他便从网上下载了一份资料,但这份资料比较零乱,需要经过整理后才能提交。请你按下列要求帮他完成该文档的整理工作:(1)在考生文件夹下,将“Word素材文件.docx”另存为“W
Chaucer,(whose)CanterburyTalesisoneofthe(mostextraordinary)worksinEnglish,practicallycreated,(or)atleast(made
Theindustrialsocietieshavebeenextremelyproductiveduringthelasttwocenturies.Theeconomicadvancehasbeen【C1】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