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代三法司的主要职责。

admin2019-09-18  36

问题 简述唐代三法司的主要职责。

选项

答案唐朝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 (1)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丞、司直等,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对徒、流重罪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 (2)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其正副长官为尚书和侍郎,职掌案件复核权,负责复核大理寺判决的徒、流刑案件,以及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在审核中如有可疑,可驳令原机关重审,也可直接改判;死刑案件移交大理寺重审。 (3)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关,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其正副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掌纠察弹劾百官违法之事,同时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也参与对重大案件的审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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