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dmin
2009-04-14
41
问题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选项
A、委托代理的撤销是双方法律行为
B、债权转让行为是有因行为
C、授予委托代理权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答案
4
解析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由双方当事人相对应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委托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代理的撤销都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故C正确,A错误。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原因为要素的行为,无因行为并不是没有原因,而是指原因无效并不影响行为的效力。而有因行为是指与原因不可分离的行为,对于有因行为而言,原因不存在,行为就不能生效。债权转让行为属于无因行为,原因的瑕疵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故选项B错误。拾得遗失物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故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L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清末在诉讼立法方面主要有哪些成就?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购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愿意但需再考虑细节。乙担心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
2009年8月6日,若森实业公司与实达贸易公司所属的实用性技术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实用性技术研究所向若森实业公司提供充气沙发技术,若森实业公司在签约后,即向研究所交付了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50万元,模具费4000元。在实施生产过程中,若森实业公司发现
某市食品厂与建华公司订有货物买卖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食品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责令建华公司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定驳回食品厂的请求。食品厂以首席仲裁员王某是被申请人建华公司的仲裁代理人的大学同学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如何根据合同履行地来确定各类合同纠纷的管辖?(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随机试题
图示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为: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包括()
某企业计划利用以下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其中属于外源型筹资渠道的有()
患者男,30岁。进行性膀胱刺激症状,经抗生素治疗效果不明显,尿常规示尿液可呈酸性反应,镜检可见少量的红细胞和白细胞。最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疾病与牙周病没有密切关系的是
该患者的诊断为患者最佳的预防性治疗为
某人因有机磷农药中毒,致使神经纤维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不能失活而作用加强。患者不会出现哪一组症状
下列担保方式中,不转移对担保财产占有的是()。
最早提出自我效能感概念的是()。
应用层DNS协议主要用于实现哪种网络服务功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