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 面对老弱病残孕时,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者,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admin2019-05-12  29

问题 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 面对老弱病残孕时,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者,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选项

答案老弱病残孕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在车上遇到他们应该主动让座,这是人的素质与道德的内在体现。在公共场合给老弱病残让座是一种值得提倡的传统美德。郑州让座条例对促进这种美德的形成,惩罚那些不文明行为,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是培育这种美德,靠个体自律,还是靠行政立法?值得深思。 道德与法律是两个不同的社会规范范畴,不能混为一谈,无论是以道德来代替法律,还是以法律来代替道德,对于社会来说,无疑都将是一场灾难。 然而两者并非完全毫无瓜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讲,它们是相辅相成的。道德建设搞得好,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法制化;法制建设搞得好,也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用严格的立法来促进道德建设将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但道德立法也有边界。法律主要在公共领域内发挥作用,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则并未涉及明显的公共利益,也没有明显损害别人利益。因此,强迫不让座者让座,并对他们进行处罚,不仅破坏了公交车公司与乘客之间在买票时所约定的契约关系,也越过了道德立法的边界。 越过边界的道德立法,无异于是一道强加给公众的道德枷锁。此类道德立法一旦泛滥,可能带来公权力对私权利的“合法”侵犯。对于道德立法,有关部门要慎之又慎。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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