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王某处以没收财物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赔偿事宜应当如何处理?

admin2007-04-02  47

问题 行政机关对王某处以没收财物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决定撤销原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赔偿事宜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对行政赔偿事宜不予考虑
B、通知申请人增加复议请求
C、在做出复议决定的同时,告知申请人就行政赔偿事宜另行申请行政复议
D、在做出复议决定的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物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相对人(即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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