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华昌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华昌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华昌公司对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dmin2010-06-08  29

问题 2009年10月1日,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对华昌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华昌公司于10月5日收到该信函。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华昌公司对南海市工商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10月1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选项

答案错误

解析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0月5日)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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