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自20×6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6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20×6年营业收入2 000

admin2020-12-16  26

问题 王某自20×6年1月1日承包了某市区的一家招待所,承包期限两年,根据协议在承包期间不变更招待所工商登记,王某每年上交承包费20万元,年终经营成果归王某所有。20×6年1月,王某向主管税务机关上报招待所有关纳税资料,账面记录显示:20×6年营业收入2 000 000元,营业成本1 200 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10 000元,期间费用合计700 000元,计算结果为20×6年发生亏损10 000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问题:
(1)上报的全年营业收入中,少记了营业收入300 000元和出租仓库取得的租金100 000元,同时应补缴其他税费共计22 000元。
(2)在成本费用中共计列支工资300 000元,其中包括王某每月工资5 000元(属于合理范围),当年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7 000元、职工福利费50 000元、职工教育经费7 000元。
(3)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 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50 000元均全部在期间费用中列支。
(4)20×6年3月份为其管理部门购入固定资产6台,成本60 000元,当月安装投入使用,企业将其成本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按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使用期限5年,残值率5%)
(5)20×6年12月份因管理不善损失一批库存原材料,其购入时的含税金额为117 000元,同时被消防部门罚款10 000元,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款80 000元。以上事项未在账面上反映。
(6)另外,王某20×6年6月份购买某上市公司股票,20×6年取得股息50 000元,并于当年12月份卖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原材料损失合计(    )元。

选项 A、299 000
B、347 000
C、292 000
D、282 000

答案A

解析 营业收入=2 000 000+300 000+100 000=2 400 000(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60 000元,60 000×60%=36 0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 400 000×0.5%=12 000(元),所以只允许扣除12 000元,需调增的金额=60 000-12 000=48 000(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400 000×15%=360 000(元)>实际发生数250 000(元),所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据实在税前扣除。损失的原材料,按账面成本和转出的进项税额扣除获得的保险赔款后的净额在税前扣除,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117 000-80 000=37 000(元)。被消防部门处罚的10 000元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当年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及原材料损失合计=12 000+250 000+37 000=299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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