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背景: A公司中标一城市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道路基层结构为150mm石灰土和400mm水泥稳定碎石,面层为150mm沥青混凝土。总工期为7个月。 开工前,项目部做好了施工交通准备工作,以减少施工对群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施
背景: A公司中标一城市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道路基层结构为150mm石灰土和400mm水泥稳定碎石,面层为150mm沥青混凝土。总工期为7个月。 开工前,项目部做好了施工交通准备工作,以减少施工对群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施
admin
2017-01-08
34
问题
背景:
A公司中标一城市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道路基层结构为150mm石灰土和400mm水泥稳定碎石,面层为150mm沥青混凝土。总工期为7个月。
开工前,项目部做好了施工交通准备工作,以减少施工对群众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并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工程特点和自身施工能力编制了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
方案确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集中厂拌方式生产,为确保质量采取以下措施:不同粒级的石料、细集料分开堆放;水泥、细集料覆盖防雨。
质量计划确定沥青混凝土面层为关键工序,制定了面层施工专项方案,安排铺筑面层试验路段,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试拌确定拌合机的操作工艺,考察计算机的控制及打印装置的可信度;
(2)通过试铺确定透层油的喷射方式和效果,摊铺、压实工艺及松铺系数。
水泥稳定碎石分两层施工,施工中发现某段成品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表面出现部分横向收缩裂缝。
问题:
补充面层试验路段的试验内容。
选项
答案
检验各种施工机械的类型、数量及组合方式是否匹配(施工机械选择),验证沥青混合料生产配合比设计,提出生产的标准配合比和最佳沥青用量。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1f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机电安装公司负责一幢写字楼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通风空调、电梯等安装。该工程于2016年6月通过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该公司工程部计划在当年11月对此工程进行回访。然而8月份接到业主电话:得知通风空调机房的新风风管保温接缝处滴水,
如果不影响生产,施工项目部不接受设计变更的情况是()。
A公司承包某项目的机电安装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有: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合同约定:电力变压器、空调机组、配电柜、控制柜和水泵等设备由业主采购;阀门、灯具、风口、管材、电线电缆等由A公司采购。A公司因人力资源的问题,经业主
施工索赔成功的关键是()。
背景资料某安装公司承包某分布式能源中心的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有:冷水机组、配电柜、水泵等设备的安装和冷水管道、电缆排管及电缆施工。分布式能源中心的冷水机组、配电柜、水泵等设备由业主采购,金属管道、电力电缆及各种材料由安装公司采购。冷冻水泵进出水
背景资料:某安装公司承接一项火力发电厂机电安装工程,工程内容包括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厂变配电站、化学水系统安装等。安装公司项目部进入现场后,组织编制了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施工方案有锅炉钢架安装施工方案、锅炉受热面安装施工方案、汽轮机
关于临时用电检查验收的说法,正确的有()。
【背景资料】某公司承建城市主干道改造工程,其结构为二灰土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期要求当年5月份完成拆迁,11月底完成施工。由于城市道路施工干扰因素多,有较大的技术难度,项目部提前进行了施工技术准备工作。水泥稳定
【背景资料】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随路施工的综合管线有0.4MPa的DN500中压燃气、DN1000给水管并排铺设在道路下,燃气管道与给水管材均为钢管,实施双管合槽施工。热力隧道工程采用暗挖工艺施工。承包方A公司将工程的其中一段热力隧道工程分包给B公
喷锚暗挖隧道是( )掘进作业。
随机试题
加强2-3岁幼儿的口语训练时遵循身心发展的()。
—CanIhelpyou,sir?—Yes,Iboughtthisradiohereyesterday,butit______.
治疗行痹的主方是
一慢性支气管炎并发肺气肿患者在一阵剧咳后出现左上胸剧烈刺痛,呼吸困难,不能平卧,听诊左肺呼吸音明显减弱。考虑发生了下列哪种情况
如果李某明知张某往中药里下了安眠药而故作不知,仍然将中药倒给妻子喝了,则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这时,李某与张某是否构成共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张某还能否获得减刑或者假释?如不能,请说明理由;如能够,其条件是什么?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雪莱这一名言,激励无数身处逆境的人走出逆境,迈向光明的前途。对此,正确的理解是()。
"CanIseemybaby?"askedthehappynewmother.Whenthebabywasinherarms,shecouldn’tbelievehereyes.Thebabywasborn
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设f(x)=在x=0处可导,试求a,b。
配置路由器时,PC的串行口与路由器的(1)相连,路由器与PC串行口通信的默认数据速率为(2)。(2011年下半年试题)(2)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