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材料一: 狭义的公共空间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它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广义的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个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进入空间的人民,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广泛参与、交流和互动。

admin2017-04-05  32

问题 给定资料
    材料一:
狭义的公共空间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它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广义的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个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进入空间的人民,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广泛参与、交流和互动。
受惠于经济的腾飞,大到人口上千万的城市,小到几千人的村镇,形形色色的“新广场”在中国大地遍地开花,无可否认,这些广场弥补了中国城市缺少公共空间的遗憾。与此相伴的是,在网络虚拟世界,从论坛到博客再到邮件组,直到今天的豆瓣,饭否和Twitter,虚拟的公共空间开始出现。网络上的互动极其活跃,而且还推动了现实中公共空间的成长。各种网游聚会打破了年龄、职业和地域的界限,更多的是精神认同,而非外在的身份认同。
中国人的公众场所60年来的流变,使人们开始明白,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不在于其规模之大小,而在于其是否以人为本,服务于公众生活。
公共空间的意识及公共意识是独立自由的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整体意识或整体观念。“公共空间意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其中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观念,体现了尊重他人即尊重自己,体谅他人即体谅自己的“使所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材料二:
2014年3月30日下午,雨过天晴,阳光明媚,温州鹿城区松台广场上聚集了数百人跳广场舞、唱卡拉0K。
突然,空中传来一阵“嘀嘀……、嘀嘀……”的警报声,警报结束后,响起了字正腔圆的男声:“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循声望去,一街之隔的新国光大厦C幢四楼平台上叠着6个大喇叭,正对着广场,声音正是从这里发出来,循环播放。
新国光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吴建聪告诉记者,这套设备叫“远程有源定向强声扩声系统”,是业委会为了还击广场舞噪音,让居民有个清静的环境,从物业租金中提取12万元购买的,3月29日下午第一次使用,30日下午又使用过一次。因为松台广场是温州广场舞最热闹的地方,有大小20个团体以此为据点,涉及上千人。只要不下雨,从7时到21时都会聚集大量爱好者。我们投诉过,也拉过横幅抗议,但效果不明显。去年10月,我们业委会讨论,打算采取“以噪制噪”的方法,对广场上音量过高的舞蹈队定点播放更劲爆的音乐,让她们无法忍受、知难而退。”提议得到大部分业主支持,今年1月,业委会购买的“远程有源定向强声扩声系统”运到,“我们查了法律条文,知道制造噪音会被处罚、最高罚500元——我们有507户,业主们提出‘每天捐1元与广场舞死磕,保卫家园’,有不少业主主动捐款。”我们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和全国许多地方一样,此前温州广场舞队和周边居民的矛盾时有发生。在马鞍池广场,舞队如果把声音开得过响,附近居民会从窗口抛出厨房垃圾。为寻找“你跳得快乐,我睡得安稳”的平衡点,早在春节前,鹿城区官方即试图以协商方式解决广场舞矛盾。今年1月21日,由该区宣传、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成立的“鹿城区广场舞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市民和居民代表、文体团队代表等,结合法律法规制定了《鹿城广场文化活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规定,开展广场文化活动应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影响交通:每场广场文化活动控制在两小时,兼顾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在每日7—12时、14—21时开展;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音量值不超过85分贝,距音乐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超过60分贝,晚上不超过45分贝:多个团队在同一场地或区域开展活动,音乐交叉形成干扰的,应协商控制音量,不得恶意比拼。违者将受多部门联合处罚。
既然文明公约对时长、时段、音量都有明确规定,既然各种因素都有了明确的约定,为何这种冲突会在文明公约实施两个月之后爆发?
跳舞市民认为:我们知道的,稍微轻一点,不要影响别人,我们已经很轻了,9点钟就停掉了,我们还是会配合大家的,很遵守这个规定。
温州新国光商住广场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先生认为,文明公约属于一个指导性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力,所以在执行中效果不好。这当中向部门反映很多次了,包括个别住户报警、投诉等,都做过了,报警后他们也过来,过来以后就是没有一个好的结果,反正搞来搞去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吴警官认为:执法的时候,需要噪声检测国家标准是不是超过了,这个需要环保部门去鉴定,把这个鉴定结果拿出来,仅我们公安一个部门这个是做不了的。当地环保检测站站长王站长认为:这个取证是比较麻烦,跳舞活动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取证我们布点就没办法布,另外国家也没有广场舞(噪音)这个检测标准。鹿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胡科长则认为:尽管发生了新国光大厦的“对攻”,但我们还是认为,广场舞团队与周边居民并不是敌对的,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相互妥协,可以找到和谐共处的平衡点。
材料三:
2013年3月28日上午9时许,34岁的叶女士和往常一样,坐地铁上班,当地铁列车快要开到XX站时,一股热干面的味道扑面而来。原来,对面坐着的一名女青年,正端着一碗热干面吃着。她不禁皱起了眉头。
女青年的举动也引起了其他乘客反感。乘客郑先生回忆,当时有一位50多岁的女乘客对女青年说:“孩子,年轻人要注意形象,你这样做不对。”
“我要迟到了。”女青年回答。
“就算迟到,也要讲公德,不能因为你一个人影响其他人。”中年女乘客继续劝阻。
“你就不要再吃了。待会吃可不可以?”另一名乘客加入了劝阻队伍。
此时,叶女士拿起手机,拍下女青年的照片。
“你拍什么拍?”女青年发现叶女士的举动,站起身来,将一碗热干面扣在她的头上。“就跟扣篮一样。”郑先生说,汤水还溅到了叶女士身边的一名男乘客身上。
眼见事态升级,众乘客赶紧上前劝解,指责女青年的行为过激,并纷纷掏出纸巾为叶女士擦去头上、身上的热干面。
当地铁到达XX车站,女青年下车离去。
该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于9时45分接到叶女士报警,但由于一时无法找到当事女青年,且她的行为未造成人身伤害,不构成案件,警方安慰了叶女士后离去。
感受到了委屈的叶女士,随后将自己的遭遇连同女青年的照片发到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截止昨晚9时许,该微博被转发2万余次,相关搜索达10万余条。数万名网友发表看法,大部分对女青年的行为予以谴责,甚至有人声称要对其展开人肉搜索。
据“新华调查:地铁全面禁食,你同意吗?”显示:77.5%的人同意,20.3%的人不同意,2.08%的人希望规定可以更人性化,不要一刀切。“地铁该不该有包容食物的胸怀?”更是引发了网民的微博大讨论,正反两方各有话说。
赞成者认为,保证乘客的安全是地铁公司的首要责任。个别乘客在饮食时,食物残渣、水滴、牛奶、油性食物等洒落到地面和楼梯上容易滑倒乘客,造成损伤。食物残渣还极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老鼠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吃东西产生的气味,特别是带有异味的,如榴莲、臭豆腐等,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污染车站、车厢空气。地铁不是饭堂和餐馆,在地铁内吃喝是一种不文明举止。
反对者的理由也不容忽视:上班族赶路伤不起,糖尿病人、孕妇、小孩怎么办?飞机、火车上能吃,地铁上为什么不行?地铁车厢内吃东西究竟是个多大的事?就那碗热干面而言,它的主人觉得不算个事,拍照的乘客觉得是个事,这个“面”,是指热干面及它的包子、油条、煎饼果子、韭菜盒子等“同伙”,只要它们进了车厢,乘客难免反应强烈。如果乘客吃的是巧克力、糖果等小零食,鲜有被指责的情况发生。但以目前的城市生活节奏,确实有一部分人需要在路上解决吃饭问题,在劝他们文明、自律的同时,也希望禁食的地铁能考虑一下乘客的需求,开辟一块进食区,让着急上班上学的人把没吃完的食物吃完再上车。另外即使国内许多城市地铁站台和车厢内禁止饮食的条文被列在“地铁乘客守则”中,但这也只属于地铁公司自行制定的行业规则,想要真正落实地铁“禁食令”还需足够的法规依据。
材料四:
三十多年的改革,中国人的生活急剧变化,但也有一些人的行为方式还是跟不上这种变化。很长一段时期,中国人的生活半径小,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人们更多是在与熟人相处,而不是天天与陌生人打交道,这就注定了“小民”与“老百姓”这样的概念。而现如今,人们走出熟人社会,公共空间大为扩大,再不是村头的大树之下。“小民”变“公民”,这一个“公”字,变成了巨大的考验:公德、公共利益、公共空间的相处之道与边界都成了大问题。人们得到更多自由,也因此受到更多的约束,不适应的感觉油然而生。
因为西方发达国家走上现代的道路时间比较早,所以大家都知道什么叫城市,那就是人口密集居住的地方,虽然有非常集约化的优势,但是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有很大的约束,这样才能共同生活。像广场舞这种形式在世界各国都比较少见,2013年8月,美国华文报纸《侨报》报道,在纽约布鲁克林唐人街,一支华人广场舞队伍因为声音太吵被附近居民投诉,领舞大妈被警察用手铐带走,并开出法庭传票。因为他们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享受宁静的权利。
材料五:
2013年12月3日20时24分,在连续发出“第一次面对河水不那么惧怕”“坐稳了”两条微博后,网名为“IforeverLm”的琪琪跳入河中,结束了18岁的生命。
家人认为琪琪之死与一起“人肉搜索”有关。据警方通报,在陆丰市陆城某中学就读高中的琪琪,曾于12月2日到该市某服装格子店购物。但没过多久,琪琪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该服装店的店主蔡某某发布到了网络上,并配文称截图中的女孩是小偷,请求网友曝光其个人隐私。
这则“人肉偷衣服女生”的信息引起了热烈反响,众多网友纷纷参与“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遭到了曝光。同时,网络上也不乏对琪琪进行批评辱骂的声音。
琪琪父亲认为此举致使女儿自寻短见。琪琪姐姐在微博上公开指责涉事服装店店主系“诬陷”,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的行为导致“一个花季少女无奈走上绝路”。
经大量取证,当地警方已于12月8日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服装店主,女性)刑事拘留。
学者表示,对于同为90后的店主和死者,一方不曾想到“网络暴力”会失控至超出个人想象,预估不足;一方因为毫无社会经验,面对“网络审判”束手无策。这一事件的多方参与者都表现出“法律意识缺失”。
网友留言: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正是人言可畏之处……   
网络也不能乱用啊!
网络的存在,因为少了约束,造成了太多的随意性。泄一时之愤,却置人于死地。
请网友善用手上或桌上的网络设备,管理好自己的手指,不要用无形的网络去伤害任何人!
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实,网络“正义”往往处于失控边缘。一旦失控,谁来承担责任?古语云,法不责众。但作为众的一员,个人应该反思借公器泄私愤的行为。
材料六: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用网络诽谤他人危害国家利益实施敲诈勒索适用的法律,厘清了网络传播的法律标尺。
2014年4月17日,“秦火火”因非法传谣获利;利用7•23动车事故挑动民众对政府不满情绪;恶意攻击中国慈善救援制度,被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三年。
4月19日,薛蛮子被捕8个月后,发微博称“为自己的不自律和过错”向家人、粉丝致歉,表示“今后坚决拒绝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
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数据,中国网民6.18亿,微博用户3亿。公共意见平台影响我们公民的认识和行为。然而,在这里表达的不仅是个人的观点,汇聚起来甚至会具有穿石之力的社会影响。
材料七:
网上流传一个段子,描述微信与微博的不同:微博大多是“敌人”,微信大多是朋友;微博大多表达矛盾,微信大多表达和谐;微博大多伤心,微信大多养心;微博是微苦的,微信是微甜的……
这种说法是否客观有待考证,但它展示的一些细节,人们也许并不陌生。究其原因,恐怕很大程度在于,微信上基本都是同事、朋友、同学等熟人间互动,而微博上大多是陌生人间的交流。相比于熟人社会的成熟礼仪,我们还缺乏与陌生人交往的一套规则,还不太习惯在公共空间“好好说话”。
在国外的地铁、餐厅里,中国游客的喧哗令当地人侧目而视,甚至让其他国家的游客避之不及;即便在国内,一些人在公共场所里的超大分贝,在陌生人面前的吐沫横飞,也并不鲜见。互联网将素不相识的人彼此拉近,也将这种特点放到了最大。
对待陌生人的态度,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交往方式的多元,在一个与陌生人频繁接触的社会,培养兼顾他人的公共空间意识,涵养自由与责任相平衡的表达伦理,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必须跨越的一道“现代化门槛”。
2500多年前,先贤孔子就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秉持这样的哲学去对待陌生人,在公共空间奉行“有话好好说”,坚守“比自由更重要的是宽容包容,比观点更重要的是议事规则,比愤怒更有力量的是公共理性”,我们才能通过公共表达实现公共参与、达成社会共识,才能真正“不辜负这个时代”。
作答要求:
结合“给定材料三”,就“地铁内该不该饮食”写一篇评论。(25字)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不超过500字。

选项

答案地铁内“该不该饮食”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一方面,地铁属于公共空间,不属于某个人的私人空间。在公共空间中就应该有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空间的道德约束,不能因为个人私欲而影响别人享受公共空间的权利,鉴于此,在地铁里饮食,特别是有异味、会影响别人的食物,是必须禁止的。因为这是一种不尊重他人,也降低自身素养的行为,是不符合现代文明发展需求的。 但是另一方面,所有问题都不能一刀切。正如反对者所言,的确有一些特殊的乘客,诸如糖尿病患者、儿童等,他们需要不定时的进食,以及一些路远赶时间的上班族,他们需要抓紧时间进食。面对这些情况,如何保证这部分群体的正当需求,也是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 因此,想要解决这一两难问题,就需要相关部门有所作为。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增强地铁行为准则的约束力,对严重不遵守且不听从劝阻教育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此外,地铁管理方面应充分考虑有需要进食的乘客的需求,开辟专门的进食区,为饮食乘客提供便利。与此同时,乘客也需要从自身做起,尽量不在地铁这一公共空间饮食,以免影响其他乘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vu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