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击打造成面部骨折,脑部受损。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 )。

admin2021-11-11  26

问题 秦某带着8岁的儿子买肉时,与摊主发生争执,继而互殴。秦某被摊主用刀背击打造成面部骨折,脑部受损。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秦某的儿子属于(          )。

选项 A、被害人
B、证人
C、见证人
D、既是受害人又是证人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结合本题材料,案发时,秦某的儿子就在现场,知道案件的情况,虽然只有8岁,但已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作为证人。B项正确。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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