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17-06-13  27

问题 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在无权代理中,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无撤销合同的权利
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撤销
D、合同终止,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即失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A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据此,B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合同,为可变更、撤销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据此,C项表述错误。根据《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据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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