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方式?

admin2008-04-03  35

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方式?

选项 A、外交达径送达
B、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邮寄直接送达
D、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答案B,C,D

解析 域外送达是指一国法院根据国际条约或本国法律或按照互惠原则将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B项中只能向本国公民送达,应选。C项和D项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也应入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lS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