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大法会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09-01-19  27

问题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大法会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
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答案2,4,8

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规定,特别行政区长官不需要向立法会报告工作,这与中央政府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不同,对此注意区分,故A选项表述错误。其余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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