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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1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月10日发货,乙于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至同年3月1日,甲通知乙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要求乙向
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1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月10日发货,乙于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至同年3月1日,甲通知乙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要求乙向
admin
2013-08-14
31
问题
甲(卖方)与乙(买方)于2011年1月5日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月10日发货,乙于同年2月18日前付款,由丙接受乙的委托提供保证担保,但丙与乙约定仅对甲这个特定债权人提供保证。至同年3月1日,甲通知乙和丙已将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丁公司。通知要求乙向丁还款,由丙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已知条件,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当事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合同债权转让无效
C、合同债权转让有效
D、丙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C,D
解析
(1)《担保法解释》第28条规定,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乙和丙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这里的约定是债务人和保证人作出的,保证人丙与债权人甲并未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因此A项予以排除,D项入选。(2)本案合同债权的转让,是金钱债权的转让,没有无效事由,因此排除B项,肯定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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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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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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