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

admin2020-11-05  22

问题 (2006年)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

选项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答案A

解析 根据《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此条款说明公共秩序保留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排除国际条约的适用的,故A选项错误。
英国以“公共政策”这一概念代替欧洲大陆国家所适用的“公共秩序”概念,其法院在实践中对于违反英国公共政策的法律可以拒绝适用,故B选项正确。
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这一概念。故C、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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