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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试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admin
2016-12-29
29
问题
试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选项
答案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相应来讲,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 (一)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的定义 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立法解释,泛指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或其授权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对于狭义上的立法解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狭义的法律)的解释,另一种认为立法解释还包括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这里我们采用狭义的理解,在狭义的理解中又限定于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也就是说,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用法律加以补充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 在我国,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对法律规定本身不十分清楚、明确的条文进行说明,或者规定本身虽然清楚、明确,但实施法律的人不了解立法者的立法精神,因此需要立法解释的。第二,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含义。在没有对原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之前,通过赋予法律规定新含义的方法补充法律。第三,解决法条冲突以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当出现法条冲突,而不能用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来解释时,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立法解释;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解释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如果它们的司法解释发生冲突,应当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最终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我国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部分,即宪法和法律,表明它在我国法律解释体制中应当占有主体地位。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都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法律解释。这是由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决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它们是国家的立法机关。立法解释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决定、决议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 (二)司法解释 (1)司法解释的定义 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审判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我国的审判解释权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没有对法律的审判解释权。检察解释是指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的解释。如果审判解释与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则应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决定。在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协调和配合,统一认识,提高工作效率,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时采用联合解释的形式,共同发布司法解释文件。 (2)司法解释的作用 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是为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审理案件提供说明。这种作用具体表现为:第一,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内容。第二,通过法律解释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法律调整应当与社会现实相协调,应当随社会的发展而赋予某类行为以相应的法律意义,作出适合社会发展的评价。第三,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的解释。一种情况是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法律条文理解不一致,通过解释,统一认识,正确司法;另一种情况是为统一审理标准,针对某一类案件、某一问题或某一具体个案,就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而作出的统一解释。第四,对各级法院之间应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第五,通过解释活动,弥补立法的不足。 (三)行政解释 行政解释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的解释。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有权进行行政解释的机关包括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以及制定行政规章的各部委。为了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行政解释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解释。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二节中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如上参考答案,还可以在结尾加上“我国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即简单结合我国国家、社会发展现实来谈法律解释在我国的重要意义,进而强调必须加强法律解释的研究和实践工作)”,还可以在基本理论基础上与我国实践相结合,从一定层面论述为什么和怎么样,再得出怎么办作为最终结论,等等,这样一种答题思路才体现了论述题答题要:求全面性、逻辑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全面性和逻辑性体现在对我国法律解释体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这几个方面都分别作了阐述和介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则体现在对我国现阶段国情与法律解释必要性的分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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