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

admin2015-06-14  15

问题 (2008年)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2)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在本题中,职工代表的人数低于l/3。 (3)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本题中,公司章程作出了规定,应当按章程规定处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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