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表述错误的有( )。

admin2014-08-28  34

问题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表述错误的有(    )。

选项 A、《大清商律草案》于1910年公布施行
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
C、《改订大清商律草案》又称为《志田案》
D、修订法律馆主持了清末第二阶段的商事立法活动

答案A,B,C

解析 《大清商律草案》亦称《志田案>,由修订法律馆聘日本法学博士志田钾太郎起草,自宣统元年起陆续脱稿,未能颁布施行。A项错误。《钦定大清商律》由商部(商部是由载振为尚书,伍廷芳为左侍郎)制定并奏准颁行。B项错误。《改订大清商律草案》由农工商部拟订,主要仿自日本明治三十二年(公元1899年)商法,同时也从德国1900年商法中吸收了一些内容,不是《志田案》。C项错误。光绪三十三年后至宣统三年为商事修律的第二阶段。经过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官制改革,清代商事立法改由修订法律馆负责。D项正确。本题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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