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提出回避申请?( ) 本案的审判人员及审判组织,哪些应当回避?( )
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提出回避申请?( ) 本案的审判人员及审判组织,哪些应当回避?( )
admin
2009-05-12
30
问题
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提出回避申请?( )
本案的审判人员及审判组织,哪些应当回避?( )
选项
A、审判长甲
B、审判员乙
C、审判员丙
D、重审合议庭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审判人员都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丙作为本案被告人的姻亲,应当回避;担任过本案勘验人的审判人员,也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乙应当回避;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审判长甲仅为本案辩护人的表哥,非同胞兄弟姐妹,故依法不需回避。
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经过第二审程序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原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对案件的审理,故原一审合议庭(现重审合议庭)依法应当回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f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造纸厂由于在投产时未同时设计并运行任何环保设备,市环保局在其刚投产一个月后即对其作出停产并限期治理的决定。该厂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该厂败诉,该厂提起上诉,并在上诉中增加了请求,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其在停业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现二审法院认为,市环
被告人因涉嫌抢劫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进行审查以后决定开庭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
刑事司法协助存在的范围有()。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从适用的审判程序来看( )。
根据我国法律,在王某涉嫌盗窃一案中,能担任辩护人的是______。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的独任审判的说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
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责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加何定罪?
贝贝童装厂是一家由林某个人投资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林某任厂长,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2年9月,县政府认为贝贝童装厂经营不善,决定由本县另一家服装厂低价兼并该厂。林某非常气愤,认为县政府无权这样做,全厂职工也表示反对。对此可以提起诉讼的是: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杀乙,甲知乙有穿黑风衣的习惯,深夜,在乙回家的必经路上,甲见一黑衣人,遂认为是乙,于是开枪杀死了黑衣人。过后甲知他杀的非乙,而是路人丙。下列哪些判断符合甲对丙死亡所持的态度?
随机试题
简述“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内容。
损伤性休克早期常出现
乙醇对下述细菌或病毒,杀灭或灭活能力弱的是
下列哪项是慢性肾炎必有的表现()
27岁经产妇,妊娠27周出现皮肤瘙痒,巩膜轻微发黄半个月,无其他不适。血压126/84mmHg,前次妊娠有同样病史,于产后黄疸自行消退。化验ALT140U/L。本例最可能的诊断是
2~12岁小儿身长计算公式,正确的是
隔断盾构掘进地层应力与变形,就是在盾构隧道与既有结构物之间构筑刚性好的构造体,以隔断地层变形对既有结构物的影响。可选用()等形式。
依次填入下面句子中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①他光明磊落,胸怀坦荡,从不______自己的过失。②经济改革如长江大河,奔腾向前,不可______。
有一项研究要调查中国人的主观幸福感,大约要抽取5000名被试,相对来说比较适宜的抽样方法是()
有如下头文件:intn();statieintt2();classMA{public:intf3();staticintf4();};在所描述的函数中,具有隐含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