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2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5%。在委托加工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的加工费20万元,支付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万元。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用于继续

admin2022-10-03  41

问题 甲公司与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2日,甲公司委托丙公司加工一批材料,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0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5%。在委托加工过程中,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的加工费20万元,支付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5万元。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用于继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的影响,则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选项 A、320
B、324.5
C、335
D、339.5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继续用于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关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甲公司收回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300×(1+1.5%)+20=3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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