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现清算人提出的清算方案包含了以下内容,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

admin2009-04-14  37

问题 某合伙企业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现清算人提出的清算方案包含了以下内容,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

选项 A、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
B、偿还职工工资后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C、前项清偿后其他债务16万元和欠缴税款6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
D、前项清偿后债务和欠税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5年内偿还。5年期满,若有仍未偿还的部分,则不再偿还

答案2,4,8

解析 合伙企业清算时债务清偿顺序问题。《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本题中,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故A不符合题目条件。银行贷款与其他债权人应处于同等法律地位,故用偿还职工工资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故B选项符合条件。税款应先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受偿,故应在实物变现款与余款4万元的累积之和即20万元中先偿付6万元税款,故C选项符合条件。因欠税应先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获得足额清偿,而且新《合伙企业法》取消了5年偿债时间的限制。故D选项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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