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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2013年卷三3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2013年卷三3题)
admin
2018-07-03
29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2013年卷三3题)
选项
A、甲说,如不出借1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医疗费和慰问金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胁迫。胁迫是指通过预告危害使他人陷入恐惧,进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胁迫的不正当性包括三种,目的不正当、手段不正当、目的和手段结合的不正当。这三种情形均构成胁迫。如果手段合法、目的也合法,且二者的结合具有正当关联性的,则不构成胁迫。A项中,举报犯罪,手段合法,但强制他人借款目的不合法,构成胁迫,故不当选。B项,同样是手段合法、目的不合法,构成胁迫,不当选。C项,公开他人隐私,手段非法,目的也不合法,构成胁迫,不当选。D项,举报醉驾之违法行为,手段合法,同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目的合法,且二者之间具有正当的关联性,故不成立胁迫,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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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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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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