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卷二—69,多)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卷二—69,多)
admin
2017-03-16
24
问题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卷二—69,多)
选项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庭辩论的相关规则。
(1)选项A错误.因为法庭辩论不仅包括公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的辩论,也包括被害人和被告人之间的辩论,被害人作为刑事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当然可以针对刑事部分与被告人进行辩论,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只能针对附带民事部分和被告人进行辩论。
(2)选项B也错误,因为控辩双方的辩论并不仅仅局限在法庭辩论阶段,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都可以进行辩论。
(3)选项C表述了辩论的内容,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说法正确。
(4)选项D错误,对于控辩双方的辩论法律并没有做出时间限制,案件越复杂,双方发表辩论意见的时间会越长。本题考查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条依据,主要依靠考生的基本法律常识来作答。本题答案为A、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c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哪些情形,情节严重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吊销其执业证书?()
根据选举法,下列有关代表辞职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有哪些?()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权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对于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司法效率的要素?()
骆律师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甲公司与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如果甲公司因该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亦由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理。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甲公司起诉乙公司,骆律师以业务繁忙为由不愿代理该案件。在此情形
N省M市律师事务所拟在汕头市设立分所,应由哪个机关审核?()
宪法惯例是指宪法无明文规定,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存在,并为国家机关、政党及公众所普遍遵循,且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你认为其特征主要可以概括为下列选项中的哪几项内容?()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随机试题
简述夫妻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的关系。
仙方活命饮中用量大的药味是
A.1岁以内患儿患化脓性脑膜炎易合并B.结核性脑膜炎C.脑膜炎双球菌脑膜炎D.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E.脑炎链球菌性脑膜炎皮肤瘀斑,涂片检菌阳性
局限型青少年牙周炎的主要优势菌是
左心室流人道的入口是()
下列对基本概念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8年至2×20年发生的对外投资业务资料如下。(1)2×18年6月1日,甲公司以一批存货为对价再次取得对A公司25%的股权投资,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甲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
在以下所列的选项中,()不是数据库管理员(DBA)的职责。
软件生命周期可分为定义阶段、开发阶段和维护阶段,下面不属于开发阶段任务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