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dmin2014-02-08  29

问题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 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在民事诉讼中有若干方面的表现,例如民事诉讼程序是否开启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在起诉时有权选择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司法保护的方法;诉讼开始后,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从而终结诉讼程序。本题中,原告甲的诉讼请求仅限于要求乙偿还本金2万元,并未涉及逾期还款的利息。法院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偿还2万元本金之外还加付利息520元,显然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所以应当选B。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本案判决乙还甲借款利息520元,也没有实体法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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