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4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2009—卷二—20,单)

admin2017-03-07  35

问题 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4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2009—卷二—20,单)

选项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关键问题有两个:第一,何经理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本题中,何经理为销售本公司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给某市立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元,属于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第393条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故本案中该公司构成单位行贿罪,C项正确,当选。第二,何经理行贿的对象是自然人还是单位?换言之,医院的四位正、副院长收了这25万元钱后是放到医院的账上去,还是落入其私人腰包的,或者说何经理的目的是希望这25万元给医院,还是仅仅给4位领导?显然其行贿的对象是个人而非单位,故此D项错误:何经理不是向单位行贿,而是向个人行贿。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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