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

admin2019-03-20  29

问题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丙为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委托丙与丁公司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签约时,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后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货款。对该合伙企业所欠丁公司的债务(    )。

选项 A、丙不承担责任
B、丙承担有限责任
C、丙承担按份责任
D、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由于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对方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丙应当同其他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Yz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