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
admin
2021-05-31
24
问题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5题)
选项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63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本题为企业合并之情形,因此应由合并后的丁公司作为当事人。C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Y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鲁天(男)与谢威(女)于1989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为琐事争吵。谢威多次与鲁天协商离婚,均因财产处理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09年3月谢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鲁天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法院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谢威怀孕已
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下列哪种情况提出抗诉?()
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
对于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司考.2014.3.78)
关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的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欲发行新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拟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某律师事务所咨询,该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8.3.44)
随机试题
可以引起神经系统感染的病毒有()
有关休克的代谢变化,错误的是
某企业本月支付厂部管理人员工资30000元,预支厂部半年(含本月)报刊杂志费2400元,生产车间财产保险费6000元,该企业本月管理费用发生额为()元。
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服务贸易的方式不包括()。
正常情况下,一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评估价值,不会高于此时点重新取得相同效用资产的重置成本。这体现了资产评估的()。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为2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费6000元、装卸费500元、保险费100元。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根据规定,该食品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内容中要求:创新意识的培养是现代数学教育的根本任务,应体现在数学教与学的过程之中,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是创新的基础;独立思考、学会思考是创新的核心;归纳概括得到猜想和规律,并加以验证是创新的重要方法。素
WhathappenedattheUnitedNations?Howdidthecriticslikethenewplay?Soonafteranevent【C1】______,newspapersar
Tomis______thanJim,bothofthemareverypoor.
A、theworkoutinvolvevariousjumpsB、onedoesnotuseanelevatorbutclimbsstairsC、onewalkstorunmostoftheerrandsD、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