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2012年一综一第66题)

admin2019-07-02  21

问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2012年一综一第66题)

选项

答案1928年5月23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民法总则”,1929年11月又公布了“债”“物”两编,1930年年底公布了“继承”“亲属”两编。《中华民国民法》共5编,计1225条。 (1)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中华民国民法》十分强调对社会公益的保护,它以社会本位主义为民法典的立法原则,将对社会公益的保护贯彻到了法典的每一个角落。 ①以维护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为原则。 ②对所有权进行限制。 ③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 ④无过失责任的引人。 ⑤酌情减免义务人的责任。 (2)在具体制度上,继受法与固有法相结合的特点。《中华民国民法》所规定和体现出来的平等,不仅包括男女平等,而且包括雇佣人与受雇人的平等、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平等、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平等以及所有权人与佃权人之间的平等,内容非常广泛。同时,在重视形式平等的基础上,更致力于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尤其体现在对弱者的特别扶助,使其在社会上与强者处于平等地位。 (3)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 (4)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主旨在于保护地主官僚和买办阶级的权力。 (5)婚姻家庭制度体现浓厚封建色彩,肯定包办婚姻及传统习惯,维护夫妻间的不平等和家长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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