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10-10
24
问题
吉米是一名来北京大学留学的美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吉米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无需说明理由
B、如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经北京大学批准可兼职工作
C、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在48小时内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D、吉米若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则不得出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人出境入境的相关考点。A项正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5条规定,对不准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B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吉米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应当依法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而非仅需就读学校批准。C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吉米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在入住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登记,而非48小时内。D项错误。《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可见若吉米为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不可出境的情况存在例外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O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社会团体欲为被诉侵犯著作权的小李推荐公民担任小李的诉讼代理人,为了能够使该社会团体为小李推荐诉讼代理人,该社会团体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甲公司诉乙公司知识产权侵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需要相关技术的专业鉴定,则关于本案鉴定人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军人小张与妻子小陈于2014年登记结婚,三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关于离婚诉讼的管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位于A县的某热水瓶厂生产了一批热水瓶,其在B县与代理商签订合同协议约定由代理商负责在C县销售。住在D县的杨某在旅游到C县时购买了该热水瓶,后在拿回家使用的过程中因为该热水瓶爆炸而造成杨某面部严重受伤,杨某欲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
谢某作为刚拿驾照的新手司机,在实习期期间。不慎驾车将邵某经营的水果摊冲倒,造成损失5万元左右。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邵某将谢某诉至法院。那么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居住于甲市A区的甲向居住于甲市B区的乙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该案由合同履行地C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甲将对乙的诉讼请求改变为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地法院为D法院,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再审申请审查期间,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天元公司和地方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地方公司承建天元公司位于A市的写字楼。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但适用C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天元公司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地方公司将工程转包于丙公司,并未按照合
山无棱公司因与天地合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同时裁决天地合公司应当向山无棱公司赔偿违约损失共10万元。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平行式账簿一般适用于下列哪些账户的登记()。
简述抽象思维及其在艺术创作中的作用。
肿疡基底部周同之坚硬区,称为()
某中外合资公司即将因合营期满而解散。某律师就清算委员会的有关问题向该公司提供了以下咨询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预应力简支空心板单板跨中抗弯静载试验,该板标准跨径为25.5m,计算跨径为25.0m,跨中设计弯矩为1200.0kN.m(不计冲击),冲击系数为0.30,采用重物堆载方式在计算跨径范围进行均布加载,荷载集度为20kN/m。请回答以下问题。试验加载过程中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有()。
对下列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所有者权益与企业特定的、具体的资产并无直接关系,不与企业任何具体的资产项目发生对应关系。()
膳食纤维的主要功能包括()。
下面属于韩愈的主张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