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在甲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过程中,其以检察院的书记员乙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活动为由,对其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人员丙以业务素质不高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员丁是本案被害人的叔叔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 问题: 对于乙的回避应该由谁来决定?

admin2016-01-15  80

问题 案情:在甲涉嫌抢劫一案的庭审过程中,其以检察院的书记员乙曾在侦查阶段参与侦查活动为由,对其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人员丙以业务素质不高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对审判员丁是本案被害人的叔叔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请。
    问题:
对于乙的回避应该由谁来决定?

选项

答案由该院检察长决定,因为乙是检察院的书记员。《高检规则》第33条第1、2款规定:“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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