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1题)

admin2021-05-31  44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1题)

选项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申请再审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涉外案件中境外当事人的答辩期间、上诉期间等。所以认为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是错误的。A选项错误。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所以只有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才在期间计算时扣除,期间开始及期间中有法定节假日的,不予扣除。B选项错误。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而不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C选项错误。   
指定期间为可变期间,法院在有特殊情形时,可依职权变更指定期间。D选项正确。    D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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