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11题,单选)

admin2017-11-28  29

问题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2011年卷一11题,单选)

选项 A、法律位阶的冲突
B、法律责任的免除
C、法律价值的冲突
D、法律责任的竞合

答案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同时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法律责任竞合,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之内,也可以发生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构成法律责任竞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合同法》第122条规定的情形,因为具备法律责任竞合的构成要件,属于法律责任竞合情形。故选项D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M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