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2-12-16  34

问题 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B、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C、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B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C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A项错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B项中村委会的决定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D项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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